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指列入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范围的从业人员。具体可细分为消防官兵、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灭火员、防火员、火灾瞭望观察员等。
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最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
“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消防”一词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密切。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这种灾害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应运而生。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一是熟练掌握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历史与现状,明确消防的发展趋势。熟悉物质燃烧知识,化学危险品性质;懂得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的性能与用途;了解火灾的发生、发展过程,灵活实施灭火战术,正确使用灭火剂,确保灭火成功。
二是依据消防员各自不同的职责,练就过硬的消防业务技术:消防战斗员应熟练掌握着装、铺设水带、各种灭火剂的喷射、登高、破拆、佩戴呼吸器、结绳、救人与自救等基础项目的操作使用,掌握动作要领;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车的技术性能与保养,向火场供灭火剂,吸水与排水;通信员应熟练掌握电话、火警调度台和无线电台(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的操作使用,责任区域划分,受理火警及火灾了望的情况与工作方法,达到快速受理火警,通信及时、准确、不间断。三是了解掌握灭火战术原则,灭火基本战术方法,各类火灾的规律、特点和扑救的基本对策,熟悉单兵、小组、班战术进攻的实施方法与协同配合,做到抓住战机,把握火场主动权。
在灭火及灾害救助中,消防人员将承受空前沉重的心理负荷,在心理上必须具备勇敢、大胆、坚定、顽强、沉着、果敢机智、坚韧不拔等心理素质,在经过长时间的体力和心理负荷以及精神上的震动而不丧失争取胜利的意志能力。消防员,你们总是把个人的安危置之度外,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心上。哪里有危难,哪里就有你们的身影。铸造消防铜雕塑,珍惜生命减灾避难,消防铜雕塑价格,消防铜雕塑图片